2009/12/31:真理大學教務處 期末出題通知
真理大學教務處 通知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三日
一、依據九十八學年度行事曆,本學期期末考訂於一月十八日(星期一)至一月二十四日(星期日)實施。
二、期末考試卷請於一月八日(星期五)前繳交。懇請務必準時,以利排定油印事宜。
三、隨函附上考試出題紙,請於標頭處寫明,開課班級、科目名稱及授課教師姓名。
如需試題信封者請至各系辦公室、教與學發展中心課務小組或向夜間部辦公室索取。
三、授課教師務必親自監考,如有事情需要請假者,可商請本校聘任之專、兼任教師代為監考。考試時請嚴格管理考場秩序;每一堂考試開始後三十分鐘不得入場,四十分鐘後不得出場。
四、考試之試卷,煩請授課教師於考試當天親自至教與學發展中心(行政大樓二樓)領取。閱畢之期末考考卷,請送回教與學發展中心課務小組留存。
五、依本校期中、期末考試作業要點,學生未經教與學發展中心准假者,均以缺考論。持有本處考試准假單之學生,始可參加補考。期末考補考事宜,由教與學發展中心統一安排。
六、若有舞弊情事,請將違規事實通知教與學發展中心,再轉請學務處議處。
七、為使考試進行得更為公平、順利,敬請貴 教授惠予協助,不勝感激!
如有任何需要服務,請洽詢 教與學發展中心課務小組羅小姐(分機 1111)
教務處 啟
一、依據九十八學年度行事曆,本學期期末考訂於一月十八日(星期一)至一月二十四日(星期日)實施。
二、期末考試卷請於一月八日(星期五)前繳交。懇請務必準時,以利排定油印事宜。
三、隨函附上考試出題紙,請於標頭處寫明,開課班級、科目名稱及授課教師姓名。
如需試題信封者請至各系辦公室、教與學發展中心課務小組或向夜間部辦公室索取。
三、授課教師務必親自監考,如有事情需要請假者,可商請本校聘任之專、兼任教師代為監考。考試時請嚴格管理考場秩序;每一堂考試開始後三十分鐘不得入場,四十分鐘後不得出場。
四、考試之試卷,煩請授課教師於考試當天親自至教與學發展中心(行政大樓二樓)領取。閱畢之期末考考卷,請送回教與學發展中心課務小組留存。
五、依本校期中、期末考試作業要點,學生未經教與學發展中心准假者,均以缺考論。持有本處考試准假單之學生,始可參加補考。期末考補考事宜,由教與學發展中心統一安排。
六、若有舞弊情事,請將違規事實通知教與學發展中心,再轉請學務處議處。
七、為使考試進行得更為公平、順利,敬請貴 教授惠予協助,不勝感激!
如有任何需要服務,請洽詢 教與學發展中心課務小組羅小姐(分機 1111)
教務處 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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